广告业媒介返点制,该不该取消

是时候对躲在暗处的媒介返点制动刀了。

广告业,媒介返点制

01

今年1月17日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,专门将“某全球知名广告公司高管收受商业贿赂8.2亿元”写进了给市人大的工作报告

虽未直接点名,但业内人一看就知道指的是2023年10月引爆广告圈的y I ~ m m | h群邑中国高管集体受贿案。

历时一年多的侦办后,三名核心涉案人——前群邑中国首席投资官底飞、数字媒体购买董事总经理姚岚、OTV/OTT业务负责人洪心(Diana)——面临司法重判:检方建议对底飞处以无期徒刑,姚岚、洪心分获11年及5年有期徒刑。

时间回溯至2019年,三人利用群邑中国媒介采买体系中的定价权,在数字广告7 Z e : 3投放、OTT; 8 $ ~资源采购等8 _ Q C D : d |环节构筑利益通道。

据检方的材料:

广告代理商向媒体平台采购资源时,平台常以“激励合作”名义返[ x k a q c T合同金额5%-30%的p 0 b j费用。

. @ O V M s Y T返点归属公司账户,属合法商业行为;
但底飞等人通过操控供应商选择及虚增采购成本,将8.2亿元返点资金直接转入个人账户。

这种操作在内部审计中被长期掩盖,直至2023年2月外部举报触发监管介入。

2023年10月21日,上海经侦总队通过微博通报案件,以l l q . C 9 E“底某、姚某、洪某N _ H t D 2 b”代称三人,明确其涉嫌非国家工J * q A ( \ |作人员受贿罪。

WPP集团中国子公司在72小时内紧急回应:

终止涉案人合同,暂停涉事供应商合作,并启动独立第三方调查。

此案被列入2024年上海检察机关“破坏公平竞争犯罪”专项整治典型案件。

案件的影响远超司法层面。

2024年初,群邑中国CEO徐俊(Patrick Xu)突然& O X v U离职,结m G ? | T ~ K x C束十年WPP生涯,其职位由奥美亚太区负责人韦棠梦接任。

群邑一直是全球最大的媒体采购机构,全球约有 4 万名员工,占 WPP 全球员工总数的~ I / d g三分之一以上。

今年5月份,WPP旗下的媒体投资部门群邑(\ u e S 6GroupM)正式更名为1 5 | P 3 A |“WPP媒体”,标志着群邑媒体这个长达20年的厂牌消失。

2024年12月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落槌,截至2025年6月,案件判决结果尚未Q S b @ )正式公布。

02

广告业的贪腐为什么屡禁不止?

表面上看,主是* % T a因为这个行业离钱很近,利益诱惑太大。
更进一步来看,是因为广告代理执行的过程中,很多操作l m p 5 8 j )并不透明,存在很多暗箱行为,其中源头便是媒介返点

广告业贪腐案一直与媒体返点紧密勾连在一起。

当然媒介返点制不是国内独有,海外有一种_ l d @ A H Y叫法:Agency Volume Bonuses ,简称是AVB。

这是媒体为了推a C z y , y销自z h m V Z家流量的商业行为。

至今在Facebook的官网上,依然有一个被名为《广告商业激励计划》的官方介绍:

Meta 会定期向符合资格的广告客户和合作伙伴(包括某些广告代理商和广告主)推出激励计划。

这些计划旨在鼓励广告客户投放Meta 广告平台;
通过鼓励广告主利用) A | o E P 2 N全新 Meta 产品和服务,帮助他们在我们的广告平台上开展更出色的B * 0 m( } B活动
同时提升我们广告客户的专业人士对 Meta 旗下; F | x 5 U Q }产品和服务的精通程度。

提供的激励包括现金、广告抵用金T % 1 r或 Meta 内部资源、产品、服务和专业知识的使用权限。

获得奖励的资格和价值可基于预期收入、; & M C 8 2 R收入目标、展现特定能力或行为或者其他标准来确定。
例如,如果参与计划的广告代理商满足7 3 @ R某些关键表现指标(例如广告版位优化或完成培训和教育计划),则他们可能会获得D # l O 5 # X W奖励。

不过,美国o ~ _ d 7 , \ t广告业的一部分从业者对这种媒体返点回扣的行为并不认同。

2015年3月,WPP集团旗下媒体代理公司MediaCom的前首席% _ ] C ; I |执行官乔恩曼德尔宣布离职# R . s 4 y K : O

B | $声称,代理公司回扣在美国“普遍存在”,并将其作为自己离开该行业的原因之一。

“你有没有想过,为什么支付给代理机构的费用下降了,但这些代理机构的财报上,利润却上升了?”曼德尔当时对一个行业媒体说。

紧接着到了2015年10月,美国全美广告主协会ANA酝酿了一项R i N h 3计划,专门调查回扣问题、媒体投放的透明度问题,并指定两家公司调查此问题。

一家是营销审计机构Ebiquity ,其客户包括联合f N V B利华、可口可乐、微5 T w L @ ) + k软和捷豹路虎。
另一家公司是K2,这是一家由前联邦调查局特工组成的调查咨询机构。

到了2016年,ANA和K2发布了调查报告。

报告称回扣和其他不透明的商业V t 2 C 8行为在美国媒体广告购买生态系统中“普遍存在”,
然而超过 90% 的受访广告主自称完全不知] i W a道AVB的存在。

报告指出了几u W U s – P 1种黑箱操作的方u ( _ %式:

1、巧立名目:

广告公司和媒体之间4 # F的回扣返点,是以“服务协议”的形式出现,媒体向代理公司F M B @ i 7 ;支付通常被称% $ R R Q e为“咨询或研究”6 0 ! O ( (的费用,而不是冠以”媒体服务费用“的名义,这些服务通常与代理机构的支出金额挂钩,以此掩盖“被z : z j Z a x Z Z用来掩盖本质上的回扣”。

这意味着,代理公司没有向广告主披露这一事情。

2V u ? _ q 8、暗箱加价:

广告代理控股集团在采购媒体时候,会进行“自营交易”,即提前通过旗下的其他代理公司购买媒体资源,然后在转高价卖回给客户,但不会披露原始购买价格,加价幅度约为 30% 至 90%。@ % G

3、利益输送:

广告代理公司持有媒体的股份,但是没有告知广告主,从而将大量广告预算投放到利益相a W ( h关的媒体中。

ANA代表广告主的利益,会员企业里有宝洁、欧莱雅、可口可乐、丰田和苹果等全球最大广告G J C f t主,这个报告在当时引发了行业震动。

联合利华、宝洁等美国的大型广告主认为, 缺乏透明度的AVB会严重损害广告商与其媒体U W T @ g \ H m代理商之间的基本信任。

未披露的媒体返点会\ y ] I U X带来利益冲突的风险:

如果广告代理机构优先考虑最大化其返点,而不向客户披露h 1 O F [ 9 6 A ^
他们的媒体购买决策可能会倾向于那些% H J a 4能带来更高) r J @ 6返点的T o I h % ] / . 9媒体,而不是那些最符合广告主营销目标的媒体。

众多代理商纷纷发布声明,称自己没有违反行业基本准则的行为,但唯独对ANA的报告内容没有任) h ? 1 / I !何实质性的反驳。

这个任务交给了美国4A广告协会,4A是代表广告代理公司利益的u – x L 3 z行业组织。

美国4A广告协会认为,这个长达58页的报告是广告主单方面的调查,没有与代理行业组织合作,
因此报告存在诸多缺陷——大部分采访是匿名的,结论的输出具有片面性——“这损害了其调查结果的完整_ ? ( S W W D j性。”

美国4A协会的潜台词是,90%广告主自称不知情,显然有些甩锅的嫌疑。

在很多p b / e情况下,回扣返点其实都是广告主默许的,广告公司自然不能全部背锅。o f 4 u

03

其实如果从商业逻辑上看,媒介返点行为是合理的,但9 ? Y K \在商业~ b , F s `伦理上,又有一定的/ g T S不正当} 5 Z a r |性。

我们先说合理性。

理想情况下,代理公司可通过集中采购0 X k t规模争取更高M # V m | U ; ^ ?返点折扣。
对广告主来说,自己采买媒介资源拿到的折扣,远低于头部代理集团谈判所得。

以国内最大的广* U W G告主伊利为例,2023年广告费为139.91亿元,而群邑在2023年的全球媒介承揽额u x A c m \ N # J高达626亿美元,占G O M K全球市场份额的15%。

在中国市场,群邑的媒介承揽额在六大国际4A集团中占比高达44%i d D,承揽额达538.1亿人民币(COMvergence数据),单个广告主的议价能力肯定弱于大型广告集团。

2 y I {方说,某媒体平台对单客户报价是100元一个CPM,而代理公司因批量采购,可把CPM压价至60元,中间差价E q ! d Q W $即构成返点来源。

所以,我们当然可以说,这40块的L = ^ f Z J d e B差价是代理商带来_ _ ~ a ? O [ = x的价值,靠本事赚的,是应得的。) P ` \ 7 / s 8

从法律层面v % j看,返点作为行业惯例,在双方合意下具有法律效力。

也就是说,如果返点以合同形式明确约定(如按投放金额的3%-5%返还),做到了公开透明,且不涉及个人贿赂或虚| W F增刊例价,则属于合法商业行为。

这里的边界在于:返点必须公开透明,且实际降低广告主总成本。

04

不过以上Z c }是理想情形,但在现实情况中,吃媒体返点,成为广告行业在当前看上去畸形生态下的一种生存策略。

难道广告公司自己不想一心搞业务吗?当然想。
但作为最弱势的丙方,广告代理公司在与广告平台、广告主的三角关系中面临着双面压榨。

一方K p = / } # c面,很多广告主普遍更关注媒介投放成本,对策划、创意等隐性服务价值认可度低,导致代理商服务费比例被压缩至1%-3%甚至趋近于0。
很多代理商为了拿到品牌的年度媒介代理合同,也用^ Z ? v i [极低的服务费率吸引广告主。
低服务费迫使代理公司依赖媒介返点维持盈利。) A ` 6 o

另一方面,广告公司在Meta、谷歌等科技巨头面前,在资金、技术、数据、人才上被z T \ Y f全面碾压,越来越没有议价优势。
2024年财报显示,蓝色光标出海业务占比77 : D9.5%,贡献毛利8.34亿元,毛利率仅1.73%。
蓝标的利润高度依赖Google和Meta等平台a Y X % 5 C w的媒体返点,而这两大巨头对代理商的返点政策较为苛刻,门槛很高,比率很低。

既要迎合大型互联网巨头平台的要求,还得在广告主面前维持低价优势。
这么看来,吃返点对广告公司来说,也是无可奈何的。

虽然在商( \ O | ! u ~业逻辑上,返点是合理的。
但是返点本身在商业伦理上,. w c F d具有一定的不正当性。

所以在长期的媒体采购实践中,媒介返点有些上不得台面、暧昧的、模糊的、甚至是隐秘的。

05

这种不透明,就给从业人员的贪腐受贿行为提供了操作土壤:

如果返点比例通过口头约定或模糊条款执行,资金流向缺乏透明审计。
部分从业者就能利用职权,通过虚抬媒体刊例价、伪造第三方服务合同等手段,将本应归属企业或客户的返点资金截留至个人C / L ) b H $控制账户。

通过返点、回扣等利益交换手段,直接扭曲了市场竞争。
代理商为争夺客户,往往通过压低报价或承诺高额返点C \ \ _ v中标,导致行0 & L业陷y y P q + g @ B }入“低价竞争—压缩成本—服务质量下降”的恶性循环。

这么Y J G M 5 & f一搞,广告公司为了能兑现这个承诺,就得拼命去压榨媒体,让媒体降价,这也搞坏了行业风气。

如果把“谁能给更高返点”作为业务核心指标,大家就不会往创意、内容这些真正能做好营销的$ I [地方加大投入,最后广告效果自然越来越差。
此外,大型媒介集团凭借垄断地位强制高额返点,中小代理商生存空间被挤压,加剧行业垄断。

有部分代理商为填补返点成本,甚至篡改投放数据或虚报效果,进一步破坏行业诚信基础。

尽管返点被视为“z E b { 4 1 \ x行业惯例”,但从这种模式不可持续——它牺牲了行业长期健康,换取的仅是少数人的短期利益。

说到底,如果对“媒体返点”这事儿没有严格的审计和监督,行业内缺少足够的共识,那么整个行业赖以生存的“信任”——
客户相信广告公司、广告公司相信媒体——就会垮掉。

现在,是时候对躲在暗处的媒介返点制动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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